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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广百物流有限公司采购纯电动货车充电服务单位采购邀请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30

广州市广百物流有限公司拟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纯电动货车充电服务单位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广百物流有限公司采购纯电动货车充电服务单位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三、项目服务内容:

1、招标方因经营业务需要停放在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408号场地的纯电动货车,需要采购充电服务单位,充电时段大部分集中在每天15002000时段;

2预计两年充电服务费在100万元以内。(以实际充电使用为准);

3、服务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

四、合格的投标人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定力合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条件和能力。

2. 须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或在工商部门网站查询获得的投标人相关信息的打印页(要加盖投标人公章)记载的经营范围须具有“为电动汽车电池提供充电服务”或“机动车充电销售”内容(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3.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条件。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记录名单承诺声明函。投标人出具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承诺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及两个网站结果查询截图证明(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若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存在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并打印查询信息(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若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存在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计算前3年内(公司成立不足三年从成立起计算)不得存在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须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6.投标人接受先充电后结算的月度结算模式。

7.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

(一)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130-2021年12717:00(节假日除外)。

(二)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   投标人可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门户网站http://cg.gemas.com.cn/)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

2. 投标人可在广州市广百物流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bscm.cc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递交时间:2021年12月7日前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7

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路33号四楼广百物流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8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路33号四楼广百物流会议室

六、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 李生   吴生

电话:020-83050174    13711119902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路33号四楼广百物流

广州市广百物流有限公司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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